广州侦探: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情况全面调查
广州侦探: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情况全面调查我会在这里停下来。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就有关问题回答大家的提问。 谢谢!
赵永福:
感谢侯刚市长的介绍。 现在进入记者问答环节。 欢迎记者提问。 在提问之前,请告知你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有问题请举手。
新华社记者:部分市民和网友对南宁市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的合法性存在质疑,也提出了收费标准偏高等问题。 实际情况如何? 下一步如何优化调整?
陈红:
谢谢大家的提问,下面我会一一解答。
(一)关于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的合法性。
道路停车位不同于常规停车场,其目的是满足市民临时办事的停车需求。 为避免长期被周边商家或居民占用作为固定停车位,从而影响真正需要停车的市民,在有一定合理的免费停车时长的前提下,适当收费有利于真正为人民所用的停车位。 治理层面的常见做法。 汇博公司于2017年获市政府授权取得城市道路停车服务经营权南宁市: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情况全面调查,收费标准从两方面政策制定。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是关于“实施有利于促进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城市拥堵的停车收费政策”。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和公共道路资源的利用。”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规定“加快实施差异化收费。鼓励各地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不同地区、不同收费、不同地点、不同车型、不同时段不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遏制不合理停车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等相关规定。
(二)关于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偏高。
从我们近期的调研和市民反映的情况来看,我市现行收费标准存在15分钟免费停车时间短、全天累计收费高、个别地点分类不合理等问题。 刚才侯刚市长已经说明,我们将实施两项优化便民惠民举措,取消非机动车存放服务费。
目前,我们已经启动了新一轮优化调整道路停车收费政策的程序。 根据《政府价格行为规范》,自公告之日起整整一个月可以举行听证会。 5月21日,我们已经发布了相关公告,6月21日将召开听证会,力争6月底出台新政策。
这个问题在这里得到解答,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有网友对青秀区法院与汇博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表示质疑。 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黄宁:
首先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新闻媒体对政法部门的监督和对政法工作的支持。
青秀区法院与汇博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承诺开辟绿色通道,给予“四个优先”待遇广州重婚取证,有悖于公平公正原则。 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得对特定企业的特定主体给予特殊照顾或特殊承诺,应坚持公平、公正、平等对待的原则。 5月19日,自治区高级法院经审查,责令青秀区法院与汇博公司终止《合作备忘录》。
我们也注意到,有网友质疑,汇博公司是否会通过签订《合作备忘录》的方式,通过法院追回拖欠的停车费,或者将拖欠停车费的人员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核实,青秀区法院未收到汇博公司就拖欠停车费提起的诉讼,也没有人因拖欠停车费直接被青秀区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只有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且具有法定情形的,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调查,青秀区法院与汇博公司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初衷是利用汇博公司的停车收费系统,查找被执行人信息调查公司收费情况,提高执行率,解决执行难问题。 但青秀区法院的做法很不妥当。 针对此次事件反映的问题,全市法院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牢牢守住公平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和正义。
这个问题在这里得到解答,谢谢!
广西日报记者:我想问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有市民和网友反映,汇博公司私自分配车位。 是这样吗? 第二个问题,有市民和网友反映,部分地区城市道路停车位设置不科学、不合理。 解决它的下一步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