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侦探:滕州市公安发布两份通知
广州市侦探:滕州市公安发布两份通知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滕州市公安局已对韩福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为切实保护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广州正规私家侦探,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一、韩福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业务员、业务员、其他协助吸收资金的人员等),应当自查处之日起60日内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处理。本公告发布日调查,全额退还回扣、特许权使用费、人情等赃款。
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归还上述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拒不配合调查并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退还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尚未报案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资公司使用的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银行交易明细原件、原件及贷款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据材料向滕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案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案件,最大限度追回赃物和损失。
联系人、电话: 杨主任: 何主任:
联系地址: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滕州市公安局
2023 年 1 月 30 日
关于山东丰宝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查处公告
注意
目前滕州市公安发布两份通知,滕州市公安局正在侦办山东丰宝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为确保案件依法办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4月1日广州侦查取证公司,我局对山东丰宝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调查。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滕州市部分涉案集资参与人尚未到公安机关办理报案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未登记的滕州市募捐参与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广州市侦探、银行交易流水等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登记并报案。
报案地:滕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