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有哪些侦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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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侦的侦查方法有哪些
(1)技术调查方法
技术侦查方法是指专业人员通过特别程序,获取各类刑事案件中与刑事案件有关的各种情报、信息、资料等,秘密采取的诀窍、方法、手段和措施。此外,技术侦察手段也可以理解为技术侦察手段,即军事技术侦察手段。
1、讯问犯罪嫌疑人
2. 询问证人和被害人
3. 调查和检查
4. 搜索
5. 扣押物证和书证
6. 识别
7. 识别
8. 通缉
(二)刑事技术侦查方法
利用技术调查方法对
发现、揭发犯罪是世界各国侦查机关打击犯罪的通行做法,特别是在处理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走私、贩毒、贪污贿赂犯罪刑事侦查有哪些侦查方法,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活动组织等方面,技术侦查手段比普通侦查手段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能事半功倍,成为侦查机关战胜敌人的法宝。
(3) 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
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为解决具体犯罪行为的需要,采取的具体技术手段。技术调查是使用技术调查措施进行调查的行为。它通常包括电子拦截、电话拦截、电子监控、秘密摄影、录像、邮件检查等秘密技术手段。
二、哪些案例可以适用于技术调查方法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8条的规定,下列案件适用技术侦查措施: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犯罪的;
(检察机关)利用职权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
3.(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追捕被通缉、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对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作出原则性规定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分别出台了规定,予以细化:
(一)公安机关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条例》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为下列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
2.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重伤、死亡、强奸、抢劫、绑架、纵火、爆炸、释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3、集团、连续、跨区域重大犯罪案件;4、电信、计算机网络
、传送渠道等实施重大犯罪,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
5.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案件,可以依法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六、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必要的技术侦查措施,追捕被通缉、批准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为下列情形:
1.立案后,人民检察院对利用职权实施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广州小三侦查,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并提交有关机关执行。二、依照
本条规定的职权实施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包括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在押人员、报复陷害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需要追捕被通缉、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批准广州私人调查取证公司,可以采取追捕、逮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不受本规则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案件范围限制。
(三)监察机关技术调查措施的适用范围
虽然监察机关
无侦查刑事案件或者技术侦查措施的权力的,根据《监察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监察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并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对涉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采取技术调查调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与技术调查措施的名称不同,但在实质上没有区别。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自行决定,实施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同时赋予人民检察院自查部门决定权,但执行权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行使。技术调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措施的类型、适用对象和时限实施。批准机关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作出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确定采取的措施种类和适用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