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老人抓儿媳情人、殴打、拍裸照合法吗?
文风青阳
据蓬安县警方介绍,5月28日晚上9点左右,杨某林发现儿媳妇的情人李某回家,于是带着儿子,打电话给女儿和几名亲戚,组织了“抓奸行动”。团队”最多七人。 去赶潮流吧。 李某进入儿媳张某房间后,杨某及其儿子杨某手持钢筋冲进屋内广州婚姻调查取证,对李某进行殴打。 随后,杨某林的女儿和几名亲戚也赶了过来。 他们拿出纸笔,让李某把事情的经过和保证书写下来。 杨某林还威胁李某,如果想解决此事,就必须支付10万元。 杨某林声称,如果李某拿不到10万元,他就永远不会离开。 李某被迫当场写下10万元贷款的欠条。 直到第二天早上7点,李某才离开杨某。 给房子后面的警察打电话。 七十多岁的男子杨某林因强迫儿媳妇的情人写欠条借条借钱10万元进行勒索,被警方抓获。 (中新网)
几乎每隔一段时间,网络上就会出现一段“被强奸”的视频或几张照片。 剧情比上一个精彩,内容比上一个精彩。 围观的人络绎不绝。 很多当事人不明白,即使确实存在通奸行为,但使用这种暴力手段取证也是违法的。 《新快报》曾有一篇题为《抓奸夫“不妥”,原配要向她的“三儿”道歉》的报道,收录了最近宣判的三起案件,说明“抓奸夫要小心”。 ”
有一次,妻子发现丈夫在酒店房间与小三发生性关系,没想到却要向小三道歉。 第二起案件是“妻子带人抓人强奸,被判非法拘禁”。 两人其中一方被判处管制1年零8个月,另一方被判处管制1年。 在第三个案例中,闯入抓奸者变成了非法侵入。 根据犯罪事实和情节,判处小王有期徒刑6个月,阿香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如果婚姻内有人通奸,侵犯了对方的权利,对方可以选择离婚或者提出损害赔偿。 当然,在此之前,对方也可以拍摄通奸的场景作为证据。 但无论是取证还是抓奸夫,如果采用非法手段,如闯入他人家中、使用违禁拍摄器材、殴打他人等,相关证据可能不被法院采信70岁老人抓儿媳情人、殴打、拍裸照合法吗?,当事人也将被处分。抓到奸夫的人甚至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法治社会,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权利人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 但是,不能利用非法或者有害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否则,这个社会就会失去秩序。 最终,任何人都可以以维权为借口破坏法律,损害他人权利。 结果,没有人能够保护自己的权利。
但为什么中国人总说“捉奸必须捉奸”呢? 看来只要两个人在床上做爱就是天经地义的? 易中天先生曾说过,中国人爱“抓奸”捉小三取证,也爱看“抓奸”。 只要有人犯奸淫,就会有人抓到,围观的人会很多,而不仅仅是被抓者的丈夫或妻子。 所以,《捉奸》只是数万甚至数百万观众的一个娱乐入口。
要知道,抓奸夫是有“文化传统”的。 比如《金瓶梅》中,云哥带着吴大去抓叛徒。 平时胆怯的吴达此时也显出了几分男子气概,“我从外面看到吴达赤身裸体,就大步走进了茶馆。” ,而西门庆平时则张牙舞爪,有一段时间“躲在床底下”; 王六儿白天和姐夫喝酒做爱,邻居小伙子一起进去,打开门,先把裤子拿在手上。 他们都被绳子绑了起来,在街上引起了轰动。
现代社会,抓奸夫的手段更加文明,不再使用拳头或绳索。 不过,用微博或者视频来直播整个过程,杀伤力更大,会引起轰动的不仅仅是一条街! 正如一位解说员所说,“以前我们村里没有什么娱乐生活,村民们最兴奋的文化活动就是抓奸夫,全村人肯定都会看,大家都会高兴很多天。” 谁在乎对与错? 不管你的丈夫是家暴还是出轨,“抓奸夫”本质上就是一种性刺激,旁观者不关心是非。
因此,每隔一段时间,你就能在社交新闻上看到各种“强奸抓捕”的新闻。 大老婆虐待小三,剥光她的衣服,扇她耳光,拳打脚踢。 这使人感到自信; 其他人表情复杂。 站在一旁用手机拍照真是太幸福了。
但很多人不明白一件事,那就是不能用非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比之下,前年,凤凰卫视女主播沈星被富有的前男友强行送进九龙塘的闺房。 香港警方专业:出警及时,没有问你的名字。 公司老板还是亿万富翁,他被捕了。 以后的情况再说吧。 如果要放到内地,就会被当作家事,清官很难处理。 警察忽视你的情况并非史无前例。 舆论常常从男女纠葛的角度看待当事人的行为,在幕后指出“坏男女”该受惩罚,或者应该警惕“自由奔放”的女性但无论是“老男友”还是“第三者”,都不是法律上的,关于人身权利的概念,在法庭上,“老男友”被称为嫌疑人,“第三者”被称为证人。 。
不过,抓奸人有乐趣,看人抓奸人更有趣。 套用易中天的话说,“抓奸夫本身就是一出戏。 环境神秘,人物真实,情节紧张,动作惊险,悬疑性强,高潮扣人心弦。 既然是真人参与,不用花钱买票,就可以说不白看,也可以以正义和道德的名义去做,何乐而不为呢?你不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