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给“小三”买房,妻子能追回钱吗?
【案件】
丈夫与第三者交往三年,期间花费巨资支付第三者的各种费用。 妻子刘丽得知后,愤怒地将丈夫李健和第三人王云告上法院,要求他们返还李健擅自处置的夫妻共同财产共计115万元。
刘莉抱怨称,发现丈夫李健有情妇后,她向多方调查取证与李健对质,得知他与王云交往三年,花了不少钱。王云这一时期的高端消费品。 ,并在北京朝阳区买了一套房子。 刘莉提交了王云与某房地产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李健向房地产公司转账首付和定金的记录,共计71万余元。
庭审中,李健承认自己在澳门赌场认识了学习表演的王云,并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 与王云交往期间,他经常带他去各大商场购买名牌鞋、包、香水等奢侈品。 他还为他在朝阳区购买了一套房子。 买了房子后丈夫给“小三”买房,妻子能追回钱吗?,他购买了全套高档家具、家电等。 现在,出于维护家庭稳定的角度,我们同意返还房产。
王云辩称,刘莉与李健恶意串通,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她从未从李健那里得到过任何财产,李健也没有为她购买过任何房产。 即使出现了上述情况,也是李健自愿的。 如果该捐赠是作为赠与,现捐赠已经完成,不能撤销,请求法院驳回刘丽的全部诉讼请求。
经审理,法院判令王云返还财产71万余元。
【分析】
夫妻双方就除日常生活需要以外的共同财产的处理作出重大决定时,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达成共识。
就本案而言,虽然王云否认李健为他购买了房屋,但根据刘丽提供的银行转账记录、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地产公司证明,可以认定李健确实为他购买了房屋。向某房地产公司汇款71万余元。 于某购买了一套房产,现已登记在王云名下。 在王云无证据证明上述款项系其本人支付或善意取得上述款项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认定李健为王云支付了货款的事实。 李健对这71万元共同财产的处理丈夫赠与小三房产如何取证,是对非日常生活必需的共同财产做出的重要决定。 未经妻子刘莉同意,明显侵犯了刘莉的合法权益。 捐赠无效。
因此,王云应当返还所收财产。 具体原因:
1、未经平等协商,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作出重大决定的除外夫妻因生活需要发生的事情,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达成共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得的财产赠与他人的广州私家调查公司,违反忠实义务,侵犯对方合法权益。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财产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的,其处置不受此限制。
2、除非受赠人善意取得,否则捐赠无效,应当返还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共同权利,承担共同义务。拥有的财产。 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会被视为无效。 但是,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财产的,应当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失的,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除非受赠人有理由相信该捐赠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且捐赠财产是善意取得的,否则该捐赠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