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小三调查取证公司:取证合法抓奸,须谨慎
广州小三调查取证公司他的妻子破门逮捕情妇并被判刑。警方提醒:取证要合法抓奸,一定要小心不要被愤怒冲昏了头脑,让理智走入深渊!
通常人们将插入已婚家庭的第三个人称为“小三”。
三是言情小说和家庭伦理故事经久不衰的元素,是当下不可否认的社会现象。在中国法律中,第三者的含义是指抛弃三观,根据自己的个人喜好,任意干涉他人情感生活,破坏夫妻和家庭原有关系的人。
第三方的权益不受法律保障,其地位也受到社会的歧视。因此,我们经常可以在大街上看到诸如扯掉衣服、殴打小三等报道。
记忆最深的,是福建莆田的大太太演老三:
原搭档直接砸碎了车窗玻璃,把女副驾驶拽了出来,直接一脚踢到了马路中间。
而最常见的就是拉小三的头发,然后拖着他们上街游行示众,走两步就扇他们一巴掌……
前段时间甚至有一段视频在网上疯传。一个女人,纠缠着三四个姐妹,盖住了小三的手脚,最后悬在半空。一个女人怀孕了,结果满地都是血……
小三错了,至于打他呢?
在普通吃瓜群众眼中,原来搭档在街上捡衣服打小三的现象似乎逐渐成为一种社会潮流和时尚。但是,法律上并未将第三方定义为犯罪。除了不受婚姻法律保护外,其实就第三者本身而言,除了重婚外,其实并不违法。
当然,可以说,不管是谁,谁都不想让小三毁了他们的家庭。一旦有第三方介入,很多女人就会开始把所有的愤怒和委屈发泄到另一个女人身上,无论是晚上的酒店逮捕。叛徒,依旧蹲在原地抓人,甚至聚众殴打小三,最后生气了广州专业私家侦探,但还是没有改变最终的婚姻破结局,甚至有人将自己置身其中。
最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看到这样一个刑事案件。
案例大致如下:
在与丈夫胡某(化名)的离婚诉讼中,四川内江的李女士(化名)与母亲熊某一起,在大年初一凌晨,让锁匠擅自打开了房子的第一扇门。早晨。
随即,李女士和熊先生不理会胡先生在房间里对警察大喊大叫。李女士用开锁工具打开第二扇门后,两人强行闯入屋内。
李女士的母亲熊某先是抓住李女士丈夫胡某的脖子,然后在抓挠过程中打了李女士丈夫胡某的左脸,但李女士和“小三”李某(化名)却在抓挠。 ..
从案情来看,对方是胡出轨,第三者“小三”李先插手。胡夫人李女士明明是在掌控之中,却因为过于冲动,不懂法律,破门“抓奸”。“如果出了问题,你不仅会不知所措,而且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本案中,李女士认为自己入室是出于“抓奸”的正当目的,但为何最终以擅闯房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小三调查取证公司,李女士带人进的房子的主人既不是她的丈夫胡也不是“小三”李,而是“小三”李的一个同学给他们居住和使用的。据此,李女士及其辩护人认为,涉案房屋不具备刑法上侵占房屋罪的法律含义。
对此,我们可以从本案中仔细分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
在刑法中,非法侵入房屋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房屋,或者被要求退出后拒不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安居乐业的行为。可见,本罪要件的内容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也就是说,本罪的客体是住所。而且,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侵入“他人”的住所才能构成本罪。“其他人”包括房屋的所有人、有权居住或进入房屋的人以及临时居住在某一住所的人。
换言之,只要不是肇事者居住的住所,都视为他人的住所。加害人曾与他人同住过住宅,以后离开住宅的,该住宅属于他人住宅。住宅不必要求居住者合法拥有该财产。因为即使在非法占有住宅的情况下,实际上也存在需要法律保护的安宁生活。
本案中,从客观行为上看,李女士和她的母亲熊先生叫来了一个开锁人,强行解锁后,未经屋主和住户同意就进入了别人的房子。侵犯他人的生活和安宁;即使涉案住所是被害人李某给他的,而被害人李某是涉案住所的借款人。李女士、熊先生非法强行闯入住宅,其行为符合擅闯罪。犯罪构成。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所,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